律师解析:
1.
四级医疗事故是给患者带来明显
人身损害的
医疗事故。
2.
赔偿标准:
医疗费按治疗事故所致人身损害费用算,不包含原发病费用,后续治疗按基本费用付。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按当地职工年均
工资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机关人员出差补助标准算。
陪护费按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按当地居民年均生活费算,四级无
伤残赔偿但有其他
赔偿。
3.具体赔偿依实际情况定。
案情回顾:小许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医,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小许明显人身损害,经鉴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小许要求医院赔偿,双方就赔偿项目和金额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按照各项标准足额赔偿,而医院则认为部分费用不应支付,比如小许原发病的
医疗费用等。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医疗费应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所以医院不支付原发病医疗费用的主张合理。
2、误工费方面,若小许有固定收入,按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则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若小许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陪护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四级医疗事故虽无伤残赔偿,但其他符合规定的赔偿项目,医院应依法赔偿,具体赔偿需结合小许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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