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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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手段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拿到财物后逃之夭夭;第二种是伪造各种虚假证书进行担保,从而获得对方的信任,骗取钱财;第三种是先签订小额合同,履行后获得对方信任,再签订大额合同,然后消失;第四种是使用一些新奇少见的方法进行欺骗,从而达到获取对方财物的目的。

骗取贷款罪,通常表现为通过编造各种理由、伪造合同进行交易、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利用伪造产权证明作担保,甚至超额抵押资产进行多重担保等手段,来非法获取贷款。这些行为都会对金融秩序造成严重的扰乱。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欺诈贷款犯罪是指当事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给这些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严重情节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编造虚假的引资或项目理由;利用伪造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重复担保抵押物价值外的部分。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过度自信可能导致犯罪,就是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有危害结果,但因为太自信,轻视了风险,最终导致了实际的危害。比如,驾驶员熟悉路况,经常超速,但他依赖自己的驾驶技术,结果出了事故;医生做手术时知道有风险,但因为自己经验丰富,自信没做好预防,结果病人出了问题;工厂负责人知道设备有隐患,但他自信情况不会恶化,没及时检修,结果发生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