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不当得利是诈骗罪吗,答案是否定的,即如果是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得利的,此时是属于民法中规定的不当得利,不属于诈骗罪,不当得利属于事实行为,此时产生准合同之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的不当得利之债的规定是: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在我国的民事关系的处理中,我国的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我国不当得利立案的标准是没有法律的规定的。在我国的债权债务的关系的规制中,如果是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我国不当得利之债的规定是: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在我国的不当得利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不当得利中的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此时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不当得利的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不当得利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可以是原物返回,也可以是作价返还。具体的返还范围和返还方式都是比较复杂,因受益人取得该物时的主观心态以及原物的状态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