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通常需要经历为期两年的时间才能予以消除,然而这仅限于以下特定情形:即该被执行人曾使用诸如制造假证据、实施暴力行动、发出威胁等手法来抵制和阻碍法院执行其义务;或者利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以及隐匿财产等手段成功地逃避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等等。此外,如若被执行人因其暴力、威胁等方式导致法院执行受阻程度深重或因存在多起重信行为而被认定为情节恶劣者,则可将其失信期限延长至一至三年不等。

若您收到的法院判决书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执行申请时限——即两年,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将无法继续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执行的时效性设定为两年,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应履行期间的最终截止日期起算;若是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须分期履行的,则需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而在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则需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进行计算。

倘若在强制执行期限两年期满之后未及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那么即便在两年期限过后再次进行申请,法院将不予受理。这主要源于当前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同时员额制改革使得法院办理案件的人员相较以往有所减少,从而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因此,为保证诉讼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我们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期限规定。

强制执行期限超过两年仍然可以申请,被告有权进行抗辩。如果被告没有进行抗辩,且法院审查通过,那么可能会进行强制执行,但其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因此,建议原告积极进行协商,搜集新的证据和线索,证明时效中断或中止,从而争取自己的权益。

如果强制执行法官逾期两年都没有执行,那咱们得先看看是不是有合理的解释。要是没有,咱可以这么做:第一,去上级法院反映,让他们来监督执行;第二,好好查查执行过程,要是发现有违法违规的,马上依法申诉,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