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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无效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26人
律师解析:
1.遗嘱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像神志不清时立的代书遗嘱无效。
2.非遗嘱人真实意愿,受欺诈胁迫所立的代书遗嘱无效。
3.缺少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或未注明日期,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无效。
4.代书人、见证人无见证资格,如继承人等当见证人的无效。
5.内容违法或损害他人权益的代书遗嘱无效。
有这些情况,遗嘱可能无法按意愿分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且时常神志不清,小胡作为小朱的继承人,请人代书了一份遗嘱,将小朱名下房产留给自己。代书遗嘱上只有代书人签名,没有小朱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名,也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丽作为小朱的另一法定继承人,对这份遗嘱的效力提出质疑,认为不应按此遗嘱分配遗产。

案情分析:

1、小朱时常神志不清,可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在此状态下订立的代书遗嘱无效。
2、小胡作为继承人请人代书遗嘱,代书人、见证人若与小胡有利害关系,则不具有见证资格。
3、代书遗嘱缺少遗嘱人小朱、其他见证人的签名,且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综合上述情况,该代书遗嘱很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不能按遗嘱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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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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