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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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审判中,被告人被判缓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而若想获得缓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其应当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犯罪情节必须较为轻微;再次,被告人应有真诚的悔过之意;最后,不能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危险驾驶罪聘请律师的费用(一)关于律师处理刑事案件的收费方式,我们采用的是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来进行计算并收取费用的原则。

危险驾驶罪名成立被逮捕拘留后,是否会面临刑罚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若有人在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如致使他人严重受伤或死亡,抑或是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等情形时,其将可能面临因涉嫌危险驾驶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倘若案件所涉犯罪事实确凿无误,那么人民法院便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定,确认被告人存在罪行并予以相应惩处。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要素如下:首先,其犯罪侵害的客体乃为公共安全;其次,从客观层面看,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呈现为在公路或城市街道等道路上酗酒驾车,或者以高速行驶的形式追逐竞逐,而情节严重者则被视为触犯此项罪名;再者,对于本罪的实施主体,法律规定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公民;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本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

具体而言,所谓的“危险驾驶罪”,乃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极具威胁性的行动,例如追逐竞技、酒后驾车等,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或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