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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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购房,以双方名义登记的,无论首付来自谁,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均属共有财产;单方名义登记的房产,按法律规定属个人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仍视为共有,离婚时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并申请按揭,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视为个人资产,贷款也是个人责任。婚后共同参与还款及抵押物增值收益应平分。离婚时,房产仍为个人财产,未还贷款也是个人责任,但共同还款部分及增值收益需平分。

若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并申请按揭,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视为个人资产,贷款也是个人责任。婚后共同参与还款及抵押物增值收益应平分。离婚时,房产仍为个人财产,未还贷款也是个人责任,但共同还款部分及增值收益需平分。

男方父母婚前首付按揭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男方私人资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夫妻共有财产,应平分。若房产是登记在夫妇两人名下的话,那就表明这是男方父母赠予他们母子二人的物品,属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若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并申请按揭,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视为个人资产,贷款也是个人责任。婚后共同参与还款及抵押物增值收益应平分。离婚时,房产仍为个人财产,未还贷款也是个人责任,但共同还款部分及增值收益需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