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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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若协议中包含竟业禁止条款且劳动者严格遵守,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反之,若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则无权获得补偿,并需按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在离职后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同时激励劳动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虽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但只要雇佣双方依法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并得到双方明确认可,该协议即具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循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违约者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若竞业限制协议并非出自受雇者自身之手,则该等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竞业限制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签署的约定,如非劳动者自主签署,劳动者不应受到此项限制的束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宜。

虽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但只要雇佣双方依法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并得到双方明确认可,该协议即具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循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违约者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竞业协议未规定补偿仍具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雇主和员工可在劳务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和保密事项。如协议中未明确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按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补偿。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依法追索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