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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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对债务不知情并想要提起诉讼时,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对此毫不知情。同时,还需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也不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在法律诉讼中,原告应明确提出请求,比如要求法院判定该债务为被告的个人责任。

在婚姻存续期间,关于一方所背负的借款,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这笔借款是为了应对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即使另一方对此事毫不知情,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责任。但是,如果这笔借款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并且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另一方就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想证明婚姻中的不知情债务,得证明债务不是为了共同生活等原因产生的。可以收集债务的用途、双方的沟通记录、家庭的财务消费资料等,如果债务用于非法领域,还要收集相关证据。另外,还要关注债务和家庭收入消费的比例,债务很大但没有正当用途的证据,对不知情的一方更有利。要全面把握举证策略。

一般来说,要是配偶对借款不知情,而且这钱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等,那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说了,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或者婚姻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要是一方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钱用于共同生活等,否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要是债权人不能证明是共同债务,那另一方就不需要担责。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的借贷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可以视为共同债务。如果这笔借款不是用于家庭日常开支,而且没有证据表明这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不知情的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