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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分居妻子不知情算共同债务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04人
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2.若债务用于违法活动且另一方不知情,通常不是共同债务;
用于共同经营或购置财产等,即便不知情也可能算。
3.判断要综合考量,关键看债务用途。
有疑虑可走法律程序,让债权人证明债务性质和用途。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了一笔债务。小丽称自己对该债务并不知情,认为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一方则表示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经营的生意。双方因此对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在此案中,若该债务确实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小朱是因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欠债且小丽不知情,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如果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即便小丽不知情,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若小丽对债务存在疑虑,可通过法律程序,由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的性质及用途,以确定是否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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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更多>>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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