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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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赔付,主责方承担60%-90%,次责方承担40%-10%。责任划分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过失程度。确保公平赔付,需综合考量双方行为和损失情况,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

若道路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侵权并负全责,双方均要赔偿。机动车一方只需承担10%的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赔偿比例:全责100%,主责80%,同责60%,次责40%,无责10%。

即使机动车在事故中无责任,交强险仍需按规定承担一定限额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依据法律规定,向受损失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方支付赔偿。这种无责任赔偿体现了交强险的强制性和对受害者的有效保障。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判断分情况:1.若在机动车道上,逆行电动车通常负全责;2.若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电动车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可能分担同等责任。具体裁决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