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聊天记录可当
证据,但要
保证完整、真实且有关联。
完整是能完整展现欠款情况,真实可通过确认双方身份、留存原始载体证明,关联是要和欠货款事相关。
2.
符合条件的聊天记录在
诉讼中是有力证据,但最好补充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形成证据链增加
胜诉可能。
3.法庭上要合理说明聊天记录证明目的。
若对方认可其真实性,法官会综合判断并裁决。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存在货物买卖关系,小朱称小胡
拖欠货款未付,小朱
向法院起诉追讨。小朱提供了与小胡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记录中提及了货物数量、价格及欠款情况。但小胡辩称聊天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否认自己欠款。小朱则坚称聊天记录能证明欠款事实。
案情分析:1、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具备完整性、真实性及关联性。小朱提供的聊天记录若能全面反映欠款事实,通过身份确认、留存原始载体等证明真实性,且与欠货款事宜紧密相关,在诉讼中可作为有力证据支持其诉求。
2、仅有聊天记录证明力相对单一,小朱最好补充送货单、对账单、电话录音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胜诉几率。在法庭上,小朱需对聊天记录进行合理说明与解释,阐述证明目的。若小胡认可聊天记录真实性,法官会综合全案证据判断欠款事实是否成立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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