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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是自己发的咋办

时间:2025.07.30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1082人
律师解析:
1.若被告否认微信聊天记录是自己发出,可申请鉴定解决。
要先明确证明记录真实性的必要。
2.向法院申请鉴定,专业机构会用技术手段判断记录是否来自被告设备、账号。
鉴定为被告发出,记录可作有效证据
3.申请前要保留聊天记录原始载体等证据,增加鉴定可信度,为案件审理助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提供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小许曾承诺履行某项义务。但小许否认该微信聊天记录是自己发出的,双方就该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产生争议。小朱为使该证据被法院采纳,决定申请对聊天记录进行鉴定。

案情分析:

1、在此案中,小朱有必要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所以他可以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专业机构对聊天记录的电子数据进行鉴定。
2、鉴定机构会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判断聊天记录是否出自小许使用的设备、账号等。若鉴定结果表明是小许发出的,该记录可作为有效证据;若无法充分证明其真实性,该聊天记录证明力会受影响。同时,小朱在申请鉴定前应保留好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等相关证据,以增加鉴定结论的可信度,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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