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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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不愿解除就业协议,劳动者可通过通知解除。通知到达用人单位时协议终止。若用人单位对解约有异议,可向法院或人力资源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认。未经同意擅自解除协议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依法解除劳务关系;当求职者在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间内,雇主向其提出解除此类协议的要求时,亦可依规执行;如果劳动合同结束后,由于雇主方的原因导致超过三个月仍未能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应聘者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竞业限制条约。

竞业禁止措施在三个月未支付报酬时,并不自动解除。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或撤销承诺。竞业禁止是对双方的义务,雇主应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期限最多两年。未支付报酬不影响竞业禁止的有效性。

竞业禁止措施在三个月未支付报酬时,并不自动解除。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或撤销承诺。竞业禁止是对双方的义务,雇主应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期限最多两年。未支付报酬不影响竞业禁止的有效性。

竞业协议的解除权并非仅由企业单方面行使。在特定条件下,企业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但需双方协商同意。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员工,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协商设定竞业限制,但仅适用于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才等承担保密职责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