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打款后对方未发货,不一定就是诈骗。
若对方有能力发货却故意不发,以骗钱为目的,可能
涉嫌诈骗;
也可能只是普通的
合同违约。
2.
买卖合同中,对方收款不发货,可追究其
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约、
退款退货并
赔偿损失。
3.判断是否诈骗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像对方身份真假、延迟发货有无合理理由、有无挥霍资金等。
4.若怀疑诈骗,收集打款和沟通记录等
证据报警;
若是
合同纠纷,可通过
民事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胡购买一批货物,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然而,小胡在收款后却迟迟不发货。小朱多次催促,小胡仍未履行发货义务。小朱怀疑小胡存在诈骗行为,但小胡坚称只是因为一些合理的商业原因导致发货延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仅打款后对方不发货不一定构成诈骗。本案中小胡虽未发货,但可能是合同履行中的
违约行为,也可能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
2、判断是否为诈骗需综合多因素,如小胡身份真实性、有无合理商业理由延迟发货、有无挥霍资金等。若小胡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发货,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则可能涉嫌诈骗。
3、若小朱认为小胡涉嫌诈骗,可收集打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认定。若属合同纠纷,小朱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胡继续
履行合同、退款退货并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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