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之不幸,未必就被视为工伤;只有当所涉及到的条件得以满足时,才有可能被纳入工伤范畴。其中包括以下几点具体要求:首先,该交通事故必须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也就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其次,事故的发生并非由于劳动者自身负有重大责任导致;最后,还需要符合雇主所制定的工作时间安排。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额主要有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收入计算,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消费标准确定),还有可能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如果遭遇非个人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应被视为工伤,公司不得扣减其工资。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过失交通事故伤害,也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在治疗期间,员工享有停工留薪的权利,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受伤程度、工资水平和医疗费用等因素综合计算,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伤残补助等。对于残疾赔偿,根据等级确定,轻者主要赔偿医疗费用和工资,重者则有更高的一次性补助金。

根据相关法规,员工在工作日因意外交通事故受伤,要是负主要责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意外伤害。这里要特别注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员工承担主要责任,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