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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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员工权益,劳动合同中禁止强制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非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或竞业限制条款,此时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但金额必须合理。设定未经许可辞职需巨额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劳动者在违反服务期限协议,需按协议规定支付违约金时,或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时,通常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这两类情况下的解约,法律责任主要在于劳动者对协议的履行而非合同的解除。

在劳动合同中,只有以下情况才可以约定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在明知并故意违反服务期协议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投入的培训费用或劳动者违规行为中尚未完成部分所应负担的培训费用。 同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也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后,无故旷工通常不涉及赔偿雇主经济损失。但如旷工严重且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雇主有权解聘员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避免旷工行为,以维护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