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股东有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等资料的权利。
2.股东若要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
3.若公司认为股东查账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4.公司拒绝查阅,股东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
正常情况下,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决议。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其向公司提出查阅董事会决议及会计账簿的请求。公司以小朱查阅会计账簿可能有不正当目的、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拒绝小朱查阅会计账簿,但同意其查阅董事会决议。小朱认为自己作为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遂与公司产生争议,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
公司法》,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所以小朱有权查阅董事会决议,公司同意其查阅符合法律规定。
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若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拒绝并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说明理由。本案中公司拒绝小朱查阅会计账簿需证明小朱有不正当目的,若无法证明,小朱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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