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界定夫妻借款开公司的
债务,先看
借款用途。
用于公司经营的通常是
公司债务,但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则属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担责。
2.其次看公司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财产独立,要担责;
夫妻均为股东且借款用于公司运营,先以公司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看是否属
共同债务。
3.留存借款用于公司经营的
证据很关键,像合同注明用途、资金流向等,可明确债务归属,避免
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借款开办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出现
债务问题。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朱和小丽共同偿还债务,小朱和小丽则认为这是公司债务,不应由他们个人承担。小朱和小丽开办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胡认为小朱和小丽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他们自己的财产,且借款可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他们应
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分析:1、判断债务性质需先看借款用途。若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一般属于公司债务,但债权人若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要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需审查小胡能否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2、因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小朱和小丽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留存借款用于公司经营的相关证据,如
借款合同用途注明、资金流向用于公司业务等,将有利于明确债务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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