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实施抢夺国家机关印章行为,就会被
立案追诉。
2.该罪侵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与信誉。
3.客观上表现为当着机关人员面,趁其不备公然夺章。
4.一般主体,达到相应年龄和有能力的自然人可构成此罪。
5.主观需故意,明知是印章还抢夺;
误拿不构成
犯罪。
符合标准,公安机关会追究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国家机关办事时,发现工作人员桌上放着一枚国家机关印章。他明知这是国家机关印章,仍趁工作人员不备,公然将印章抢夺到手后逃离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印章被抢后立即
报警。
案情分析:1、小朱实施了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符合抢夺国家机关
印章罪立案标准中只要实施该行为原则上即应立案追诉的规定。
2、该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这是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侵犯的客体。
3、小朱当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面,乘其不备公然夺取印章,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4、小朱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属于一般主体。且他明知是国家机关印章而决意抢夺,主观方面是故意,符合此罪的
构成要件。因此,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小朱的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