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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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故车辆已投保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则该等拖车费用将由相应的保险机构负责承担;反之,如未购置相关险种,则拖车费用应由负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自行负担。在此须特别指出的是,如交通事故系因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行人均有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在对方全责但未赔偿时,选择公安交管部门调停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调停基于双方协商,诉讼则提供司法保障。如调解不成或义务人不履行,可进一步诉诸法院。法院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保险公司需在强制险范围内先赔,超出部分由侵权责任人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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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事故对方受伤我全责但是对方一直不处理我应该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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