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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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不要直接走人。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务关系。所以,最好先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给双方留出时间进行工作交接。但要是单位有违法用工的情况,比如拖欠工资、强迫劳动,那员工就可以马上终止劳务关系,离开公司。

若您与雇主签订的合同期限已满,且您决定不再续订,那么你们之间的雇佣关系便会自动解除。在此情况下,您并不需要承担强制性的提前提交离职申请的义务,原因在于合同已经失效。另外,倘若该企业未能在合同期满前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您其是否有意愿续签,那么他们自身可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因此,您完全有权利立即着手办理离职手续,而无须继续等待。

在劳动聘用关系中,若雇佣双方已签署正式可行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通常不得轻易辞退员工。然而作为法律义务的存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相关部门申报并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的离职手续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即便已经形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若是劳动者决定离开,也不得立即辞去职务,而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通知。期满之后,或经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离岗。

在未签署有效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享有自由离职的权利。对于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通常会认为这是一种不定期的劳动关系。在此类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权随时决定终止雇佣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尽管已使用员工逾一个月但仍然未能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对等条件,该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