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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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个人集资诈骗达10万元及以上,单位集资诈骗达50万元及以上就会立案。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欺诈性资金筹集。判定是否构成非法集资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构成要件。

集资诈骗的量刑,主要根据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来确定。如果是自然人犯罪,涉案金额达到10万及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30万及以上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及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是单位犯罪,涉案金额达到50万及以上,属于“数额较大”;150万及以上属于“数额巨大”;500万及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不同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的差异非常大。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过20万,或单位涉案金额超过100万,这两个数字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数额较大的标准。这些标准可以用来评估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从而确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有明确规定:如果是自然人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就会被视为“数额较大”;如果是企业等团体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也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这些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确保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惩处公正、合理。

集资诈骗行为,个人涉案超10万、单位超50万即立案。依《刑法》,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手段集资,涉案金额达标准者,将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至20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