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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单位有过工伤的能解除合同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079人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员工有工伤且在停工留薪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这是为保障员工在受伤恢复阶段的权益。
若工伤员工已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也不能随意解约。
不过员工自愿提出解除,是可以的。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即便有工伤,单位也有权解除合同。

案情回顾:

小胡在某单位工作期间曾遭遇工伤,经治疗后仍留下一定程度的后遗症。一段时间后,单位以小胡工作效率不如从前为由,决定解除与小胡的劳动合同。小胡认为自己是因工伤才出现工作效率问题,单位不应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伤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小胡因工伤留下后遗症,单位以工作效率不如从前解除合同,属于无过失性辞退范畴,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2、若单位能够证明小胡的工伤并不影响其工作能力,且小胡确实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胡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小胡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未提供此类证据便直接解除,存在违法解除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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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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