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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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8条那儿说了,假如咱们把自己的钱财之类的没收不收费,比如说不收取任何费用就把财产转赠出去了,这样的话会影响到别人的债务偿还,只要影响到了,别人就有权向法庭申请让我们停下来。但是这事儿得有点儿特殊前提,就是说这个对象必须已经去世了才能这么干。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都是通过合法程序完成的,原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在股权转移过程中也没有欺诈、恶意等不当行为,那债权人通常就不能直接让原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如果原股东在出资环节有瑕疵,比如没有按规定的比例足额出资、虚报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那就算股权已经转让了,债权人还是有权向原股东提出要求,让他在没出资的那部分额度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承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债务的承担方式,那么就必须按照协议来执行。如果协议中没有提及债务问题,那么在法律上,原公司的债务仍然由公司自行承担,而不是由新股东或旧股东来承担。这样的处理原则旨在确保股权转让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各方的权益。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由公司资产承担。若原股东未完全出资就转让股权,且受让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补足出资,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确保股权转让透明,保护债权人权益。

代理签署的合同通常不具法律效力,除非受托人实际执行并表现出对内容的认同,这可能使合同转为有效。但若未得到表意人明确确认或同意,合同对表意人不具备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