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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开店借款,丈夫是否应该偿还利息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70人
律师解析:
1.若妻子开店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经营或生活,那么这笔借款产生的利息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有偿还义务。
2.要是妻子开店借款仅为个人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丈夫可能无需承担利息偿还责任,不过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小丽为了开店向小胡借款,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小丽未能偿还本息。小胡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本金及利息,但小朱认为这笔借款是小丽个人开店所用,自己并不知情,不应承担利息的偿还责任,小胡则坚持要求小朱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小朱称对借款不知情,但小丽开店借款用于经营活动,若经营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需承担偿还责任,包括利息。
2、若小朱能证明该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自己未从中受益,那么该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小丽的个人债务,小朱无需承担利息偿还责任。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及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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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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