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在超市未付款拿东西,主观有
非法占有目的就算
盗窃。
若只是忘付款,及时配合处理不算。
2.判定是否盗窃,金额是重要考量。
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数额标准,可能构成盗窃罪;
未达标准,按
治安管理处罚。
3.具体情况需综合判断,超市要按法律流程处理,不能私自惩罚顾客。
案情回顾:小朱在超市购物时,将几件小饰品偷偷藏进自己口袋,未经过收银台结账便准备离开超市。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将其拦下,小朱称自己只是一时忘记结账并非盗窃。工作人员则认为小朱的行为就是盗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关键在于其主观意图。若小朱确实是疏忽忘记结账,缺乏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则不构成盗窃。但如果小朱是故意将商品藏起来不结账,以达到不付款获取商品的目的,那么其行为就符合盗窃的
构成要件。
2、从本案情况来看,小朱偷偷藏商品的行为有较大嫌疑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但仅依据现有情况不能直接认定,还需要结合小朱更多的表现及相关
证据来综合判断其主观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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