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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予离职怎么办理

时间:2025.07.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318人
律师解析:
1.提前通知:
按照法律规定,正式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
2.保留证据
通知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等。
3.到期走人:
时间一到,无论公司是否批准,都可办理工作交接后离职。
4.维权途径:
若公司以不办理离职证明等手段为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任职,因个人发展规划想办理离职。小朱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离职申请,但公司以业务繁忙、小朱岗位暂时无人接手为由,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还表示若小朱擅自离职将按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小朱认为自己已按规定申请离职,公司无权阻拦。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小朱已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离职,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公司以业务繁忙、岗位无人接手等理由拒绝小朱离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时,公司若以旷工为由扣除小朱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小朱可与公司进一步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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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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