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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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他们的行为会不会让他们还债的钱变少,从而对债主拿回自己的钱产生影响。然后就是行为动机,也就是我们说的主观恶意,他们明知自己要还债却还是这么干是不是故意的。再看看行为手段,他们是不是用了什么不好的方法,比如把财产免费给别人、恶意拖延还款时间等等。最后就是看看其他人知不知道这件事,比如说在涉及到财产转让、提供担保这些事情上,其他人是不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人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债主拿回自己的钱。

1.看看他们卖的东西是不是比市场价低太多;2.看看他们的交易对象知不知道这个会影响到你拿不到钱;3.看看他们有没有白送东西的行为;4.看看他们有没有故意拖延债权的行为;5.看看他们的行为是不是让你拿不到钱变得更难。

要想弄清楚这个人是不是故意躲债,咱们可以试试下面这几招:首先,就是要尽可能多地搜集证据。比如看看他有没有偷偷把财产变卖了、隐藏自己的收入或者开支等等类似的事情。这些证据可能包括银行流水单、财产登记记录、交易记录什么的。其次,如果你能找到一些知情人士,比如说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之类的,他们能帮你作证的话就更好了。他们的证词也是很重要的证据之一。

这就是指欠钱的那个人故意搞小动作,比如想方设法减少或者转移他自己的财富,目的就是不想还你的钱。其实,这个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也有规定,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的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

就是说,有些欠债人会耍心眼,就是故意不给钱啥的,要么把自己的房子车子低价卖掉,要么白捡别人的好东西,或者免费给人家当担保人,这样一搞,大家的利息收不到不说,本金也可能打水漂了。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我们国家在《民法典》里明确规定了,如果欠债人这么干了,债权人就有权根据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去法院告他,要求撤销这些让人恼火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