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财产是
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在老赖老婆名下也能执行。
法院可先确定老赖在
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再对该部分执行。
2.若属于老婆
个人财产,一般不能执行。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老赖
恶意转移财产到老婆名下,法院会查明后依法执行。
案情回顾:小胡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小许借款50万元,借款到期后小胡却拒不还款,成了“老赖”。小许将小胡
起诉至法院,
胜诉后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小胡名下无财产,但他老婆小丽名下有一套房产。小许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可执行用于偿还
债务,而小丽则称此房是其
婚前个人财产,不应被执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该房产是否能执行需先确定其性质。若为小丽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财产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范围,一般不能用于偿还小胡的债务。
2、若该房产是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取得,即使登记在小丽名下,也可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执行属于小胡的那部分财产份额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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