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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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署的私人协定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该协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双方在签署协议时需具备真实的意愿表达;其次,协议的具体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相悖离,更不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最后,协议的签署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签署协议过程中需要得到双方的签字确认,同时注明签署日期。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一份协议,主要涉及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份协议一旦形成并满足特定法定条件后,将会被赋予法律保护效力。具体来说,只要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禁止事项,并且已经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那么它就是有效的,会对双方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在符合合法性和具体性的前提下,即使签署后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即使协议中指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追讨。如果债务是由一方的个人行为引起的,在还清债务后,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向其追偿。

婚前协议需以书面形式签订,确保双方在自由自愿、无欺诈、压力等不正当影响下达成共识。内容协商透明,协议在合理公正环境下成立,具备法律效力。为加强法律地位,可选择公证机构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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