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姻
存续期一方未告知借钱,是否为
共同债务要分情况。
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像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生意,就算没告知,也算共同债务。
2.若
债务用于举债方个人,如赌博、吸毒,一般不算共同债务。
3.法律规定,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
债权人起诉时,需举证该债务是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
婚姻存续期间瞒着小丽向小胡借了一笔钱。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自己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小朱称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而小丽怀疑小朱将钱用于个人赌博。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朱和小丽共同偿还借款。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
夫妻共同债务需分情况。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便小丽不知情,也属于共同债务;若用于小朱个人使用,如赌博,则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
2、依据《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本案中,小胡起诉要求小丽共同偿还,需由小胡举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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