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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车祸致人死亡判几年

时间:2025.07.2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189人
律师解析:
1.车祸中无过错致人死亡,一般不用负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行为人违反交规,有酒驾、超速等过错行为,导致重大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若交警认定当事人无过错,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判刑
3.即便无过错,按公平原则,可能要承担一定民事补偿责任,具体比例和金额依实际情况定。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正常行驶在道路上,突然小胡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小朱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撞上小胡,小胡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朱在此次事故中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无过错,小胡负全部责任。然而,小胡家属认为小朱应承担刑事责任并给予高额赔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肇事罪需行为人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并因此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小朱无违规行为,对事故发生无过错,不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虽然小朱无过错,但基于公平原则,可能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补偿责任。具体补偿比例和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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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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