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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过错方离婚女方能否要求赔偿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061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若男方有过错,女方符合条件可要求赔偿
民法典》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2.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诉讼中提赔偿请求,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赔偿针对实际财产损失,精神赔偿要考量过错程度等因素。
3.女方需提供证据,证明男方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才能获得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决定与小朱离婚,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认为自己虽与他人同居,但未对小丽造成实质性财产损失,不同意赔偿。小丽则坚持要求小朱进行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小丽需提供证据证明小朱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且该行为导致了离婚的结果,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其损害赔偿的诉求。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财产损失为准,精神损害赔偿要考量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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