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上级法院经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或直接强制执行,或指定其他法院执行。这一规定确保了执行程序的效率和公正,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上级法院经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或直接强制执行,或指定其他法院执行。这一规定确保了执行程序的效率和公正,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醉驾判了实行之后如果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一般来说,监外执行是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直接决定的,比如怀孕,再比如患有严重的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醉驾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以拘役以及处罚罚金,但是如果当事人由特殊情况,拘役的处罚是可以监外执行的,那么醉驾监外执行怎样执行呢?一般来说,醉驾判刑以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拿出证明文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遵纪守法,随传随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