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相互返还:
宅基地
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需退还
购房款,买受人要归还宅基地及地上房屋。
2.
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一方要
赔偿对方损失;
若双方都有错,各自担责。
像出卖人明知不能流转还卖,买受人明知不符条件还买,都有过错。
3.利益权衡:
房屋增值明显,出卖人可按双方过错补偿买受人;
遇到
拆迁,
拆迁补偿利益要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卖给小许,小许支付了购房款并入住。后来小朱以宅基地不能流转为由,主张买卖
合同无效。小许则认为自己并不知晓不能购买,且房屋已经增值,不应简单返还。双方就购房款返还、房屋增值补偿等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需相互返还。所以小朱应返还小许支付的购房款,小许应将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返还给小朱。
2、对于赔偿损失,需考量双方过错程度。若小朱明知宅基地不能流转仍出售,小许明知不符合购买条件仍购买,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关于房屋增值部分,鉴于房屋增值明显,可根据双方过错,由小朱给予小许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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