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委托创作
合同纠纷属普通合同纠纷,按《
民法典》,
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三年内,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
起诉或
申请仲裁等,
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起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所以
纠纷发生,权利人要及时
主张权利,防止
败诉。
案情回顾:小朱委托小胡进行一项创作并
签订合同。创作完成后,小朱以创作成果未达要求拒绝支付尾款。小胡认为自己已按合同完成创作,应获得全额报酬。小胡起初未采取行动,三年多后才想起此事决定维权,小朱则以
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委托创作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小胡若在知晓权利受损三年内未主张权利,可能面临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
2、若在这三年间小胡有向小朱提出履行请求、小朱同意履行义务、小胡提起
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但本案中小胡起初未行动,未出现中断事由。且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小胡应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丧失
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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