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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补偿金应在何时给付

时间:2025.07.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30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解除合同补偿金,在工作交接时支付。
2.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可先协商,要求单位及时支付。
3.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逾期不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也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后,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公司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小朱工资及解除合同补偿金。然而工作交接完成后,公司却未支付该补偿金。小朱与公司协商,希望公司及时支付,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小朱对此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及解除合同补偿金,该公司未支付补偿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小朱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这是合理合法的维权步骤。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公司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小朱加付赔偿金。此外,小朱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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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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