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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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后,如留有遗嘱,遗产按遗嘱分配;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无,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平分遗产。

按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欲以遗嘱将房产赠子女,需满足条件:父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体现真实意愿,财产属个人所有,内容合法且不违公德,形式也需合法,如公证、自书等,且不得剥夺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在父母遗产分配上,子女虽享有等额继承权,但实际分配需考虑生活困难、劳动能力等因素。法规规定,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到照顾,主要赡养者或共同生活者有权要求更多份额,而未履行扶养职责的继承人则可能不获得或仅获得少量份额。如继承人能协商一致,可选择非平均分配方式。但子女若故意加害被继承人、争夺财产侵害其他继承人、背离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销毁遗嘱,则失去继承权。

父母在世时给予成年子女的金钱,一般不被视为遗产。这是因为他们是在生前进行财产转移,而非在去世后由子女继承。因此,其他子女对此并无继承权。例如,当父母希望将房产过户给某个子女时,这种行为就被称为生前赠与。这意味着,除非有明确的遗嘱或法律规定,否则其他子女无权对此提出异议或要求分割。因此,对于父母生前的财产转移,子女们应当清楚其性质,并尊重父母的意愿。

父母遗嘱仅授予儿子而未考虑女儿,如遗嘱合法且女儿已成年有劳动能力,遗嘱有效。但如女儿未成年或无劳动能力,按法定继承应得遗产份额。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男女平等。如需更专业建议,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