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条与转账记录不符时,需分情况处理。
借条金额大于转账记录,
出借人要对差额交付举证,如现金交付的来源、时间地点等,无法证明则按转账记录定借款金额。
2.借条金额小于转账记录,
借款人若称多转部分非借款,要证明款项是赠与、还款等,否则出借人可按转账记录主张借款金额。
3.建议先协商明确借款数额,协商不成可收集聊天记录等
证据起诉,由法院裁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情侣关系。小朱称小丽向其借款,拿出借条显示借款5万元,但转账记录只有3万元。小丽则表示小朱多转的2万元是赠与并非借款。双方就实际借款金额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本案中借条金额大于转账记录金额,对于2万元的差额部分,小朱若主张是以现金方式交付,需提供现金来源、交付时间地点等证据证明交付事实。若无法证明,法院一般会按转账记录的3万元认定借款金额。
2、若小朱能证明差额部分交付事实,而小丽主张多转部分不是借款,需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该2万元是赠与等其他性质。否则,小朱可主张按转账记录及借条总计的5万元确定借款金额。最终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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