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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三年诉讼时效咋算

时间:2025.07.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45人
律师解析:
1.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所谓“知道或应知道”,是指主观上知晓被侵权,且客观上有知晓的条件和可能。
如卖方未按时交房,买方从约定交房次日起算时效。
2.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
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3.诉讼时效内,若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胡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房。然而三个月期满,小胡并未交房。小朱多次催促,小胡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三年后,小朱将小胡诉至法院,要求其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小胡则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纠纷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朱自约定交房日期次日起就知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本案中若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且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未超过二十年,小胡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需看具体情况。若小朱在三年间有向小胡提出履行请求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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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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