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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76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2.法定情形下,如合同期满单位降条件续约劳动者不同意、单位破产吊销执照等,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主动解除且单位无过错,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了两年半。单位因经营策略调整,向小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小朱协商一致。小朱认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而单位觉得可不给。另外,小丽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降低工资待遇续订合同,小丽不同意续订,单位却不打算支付经济补偿。小许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小许也要求经济补偿。

案情分析:

1、小朱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应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工作两年半,单位需支付两个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小丽的情况,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单位应支付小丽相应补偿。
3、小许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无需支付给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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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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