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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支持向出轨小三索赔精神损失费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00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民法典》不支持向小三索赔精神损失费。
无过错方只能向有过错的配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况,无过错方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配偶索赔。
2.若小三有故意诋毁无过错方名誉等符合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侵权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侵权为由,向小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后小朱发现小丽与小胡存在不正当关系,小朱认为小丽和小胡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精神伤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丽和小胡共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小朱认为小胡破坏自己家庭,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胡则认为自己并非赔偿的适格主体。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仅能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朱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的配偶小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一般情况下《民法典》不支持向小三索赔精神损失费,本案中若小胡不存在故意诋毁小朱名誉等符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侵权行为,小朱不能以破坏家庭为由要求小胡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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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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