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不服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复议向哪一级部门提出的疑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无论是诉讼财产保全抑或是诉前财产保全程序,一旦有关部门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其效力立即可视为生效,当事人无权对此提出上诉。然而,当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向做出该裁定的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而在此复议过程中,原裁定将继续得以执行。

为保护诉讼权益,对他人财产采取保全后,申请人对裁定有异议的,须在裁决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法院复议。法院将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保程序公正进行。

为保护诉讼权益,对他人财产采取保全后,申请人对裁定有异议的,须在裁决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法院复议。法院将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保程序公正进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复议期限是5天的时间。当事人如果要对于保全或者是限制执行裁定不服的情况之下,是可以从收到裁定书这起的5天时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的请求的,然后人民法院对此事需要做出一定的审查,并且告知决定。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一次,提出复议的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拿到保全裁决书后就可以提出。法院拿到复议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在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复议期间,也不能中止裁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