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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将房子抵押给对方有效吗

时间:2025.07.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84人
律师解析:
1.若房屋为个人财产产权人可自行决定抵押抵押合同有效,因为所有权人有处分财产的权利。
2.若房屋属夫妻共有,一方擅自抵押,效力待定。
若对方有理由认为是双方意愿,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另一方追认也有效;
未获追认则可能无效,善意相对人可要求赔偿
3.不动产抵押要办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抵押权未设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小朱名下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其个人财产。小朱因资金周转,将该房屋抵押给小胡并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此外,小朱和小丽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小朱瞒着小丽将此房也抵押给了小许,小许并不知晓小丽不知情,双方签订合同后也未办理抵押登记。小丽发现后,明确表示不同意抵押。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个人房产抵押给小胡,根据《民法典》,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有处分权,小朱有权决定抵押,抵押合同有效。虽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抵押权未设立。
2、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抵押给小许,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抵押,通常效力待定。小许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构成表见代理。但小丽未追认,抵押可能无效。小许作为善意相对人,可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不动产抵押需登记抵押权才设立,两处抵押均未登记,抵押权均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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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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