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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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一方欲出售,而另一方则表示反对的解决策略在房地产中,共有产权房屋乃是指由多个成员合资购买、共同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物业模式。若遂行关于该类房屋的任何处理行动(如出售或抵押),均须得到所有共同所有人的投票赞成,且务必按照法定程序,签署相关交易契约并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对共有资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一方想单独出售共有资产,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如果配偶反对,交易往往难以进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出售共有资产,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如果因此给配偶造成了经济损失,擅自售卖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共有房产出售需全体共有人同意。若一方欲售而另一方不同意,则交易无法进行。在处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意见至关重要,需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转让手续。建议共有人充分沟通,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分歧。

共有房产出售需全体共有人同意。若一方欲售而另一方不同意,则交易无法进行。在处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意见至关重要,需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转让手续。建议共有人充分沟通,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分歧。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咋办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