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被告没有到庭,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事实进行审判。如果证据充分证明了借贷关系、金额、还款期限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如果证据不足,没有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倘若被告在接到法定传唤后未能遵照执行,或者未给出充分合理的理由而拒绝出庭或者中途擅自离庭,那么法院便可在被告缺席的情形下根据现有的证据以及案情实质状况来做出最终裁决。这就意味着即便在此前提下原告方未能出席法庭,法院仍然有权依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及案件具体情况,依照法律程序对该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与评判,并据此作出公正、公平的判决结果。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离婚诉讼中,若被告缺席,法院可进行缺席审判。但离婚纠纷中,除丧失表达能力外,被告仍需亲自出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应向法院提交书面陈述。被告应积极配合,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若借款方缺席庭审,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案件事实作出裁决。如借款方对结果有异议,需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并提供证据。若借款方不履行判决,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财产等手段追讨欠款。法院将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裁定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