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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

时间:2025.07.29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950人
律师解析:
1.楼顶空间所有权归属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无特殊约定,归全体业主共有。
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建筑物的屋顶属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单个业主不能独占楼顶,也不能擅自改造。
若要利用楼顶,如装广告牌,需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来。
3.若部分业主侵犯其他业主楼顶共有权,受侵害业主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等是某小区同一栋楼的业主。小朱未与其他业主商量,便在楼顶搭建了一个小棚用于放置杂物。小李等业主认为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朱无权擅自搭建,要求小朱拆除,小朱则认为自己住在顶楼,有权使用楼顶空间,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楼顶作为建筑物基本结构的一部分,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本案中购房合同无特殊约定,楼顶空间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2、小朱未获全体业主同意擅自搭建小棚,侵犯了其他业主对楼顶空间的共有权。受侵害的小李等业主有权要求小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即拆除搭建的小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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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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