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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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借钱给别人是要算利息的。如果你们在签借据的时候就把利率和什么时候付清这事儿都说好了,那你就乖乖地按照那个时间点去收息。如果借据上没说清楚啥时候给利息,也别怕,因为有法律保护你。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如果借款的时间不到一年的话,那么在还钱的同时也要把利息给了。要是借款的日子超过了一年,那就是每年年底给一次利息,剩下的日子里就跟当年一样,年底再算利滚利。

在不具备借款合同或借据的前提条件之下,若追索债务利息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此时便可采取启动民法诉讼程序来谋求债务及利息的偿付。倘若法院最终裁定债务人需承担偿还债务以及支付利息的责任,然而债务人却未能按照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履行其支付金钱的义务,那么债务人将被要求以双倍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利息,但原告必须具备起诉的主体资格,有具体的诉求并满足其他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债务纠纷。在借贷关系中,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注意收集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