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多种多样,例如,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公开未发表的作品,擅自将合作作品据为己有,冒名顶替他人作品以谋取利益,以及恶意篡改、抄袭他人作品并逃避支付报酬等。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违法性,比如未经授权就复制发行作品。二是要有损害事实,对著作权人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三是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四是主观上要可归责,包括故意和过失。

侵犯著作权罪包括四个要素:1.侵权行为:未经授权复制、发行、展示、播放、汇编或网络传播作品等。2.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都可以构成。3.经济损失:需要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4.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有直接的联系。

在我国,侵犯著作权若触犯刑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经授权复制发行文字、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专属书籍或刊物;未经允许复制销售录音录像制品。如果违法所得较高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侵犯知识产权可能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及经济补偿等。严重的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如被制止、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情节恶劣的可能触犯刑法,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